中心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受理投诉渠道
发布时间:2018-03-29

  【投诉电话】 028 -85589049 (工作日9:00-12:00,13:00-17:00)
  【受 理 人】 张婉莹
  【投诉事件登记、处理流程】
  1.投诉受理登记
  受理人应在《投诉受理登记表》上登记投诉人基本信息、投诉事件内容等。
  2.处理流程
  受理人接到投诉,应在第一时间就事件进行调查,并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处理意见。3个工作日内未完成调查的,也需给投诉人反馈,在此期间应保持联系通畅,确保投诉人及时了解投诉事项处理情况。处理完成后,在《投诉受理登记表》上填写处理情况。
  3.投诉回访
  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,如有必要,受理人在一段时间内进行电话跟踪回访。